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砖角楼基点办公楼房屋安全评估鉴定服务(项目编号:BJPS-2019-JT-NCB-BG-0101),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排水集团 )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757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基建分公司砖角楼基点办公楼基点含2座建筑,分别为办公楼、礼堂。其中,办公楼共5层,共计4143平方米,礼堂495.2平方米,合计4638.5平方米。现计划办公楼和礼堂进行防护安全评估鉴定,建筑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8)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至少包含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9)投标人应为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且经公示的业务范围为小型(含)及以上;
(10)2017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1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安全检测服务业绩;
(11)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账户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 0101标书费 。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 三证合一 工商登记的);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 三证合一 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员工的证明文件(备注:应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当日之前六个月内缴纳过社保保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3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付款单位应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司)。
4.3.4标书费发票开具填报信息(须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 )原件(未完成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联系人:商女士、王女士
电话:010-63377069、010-63377362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马先生、杨先生
电话:010-63377500、010-63377259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电话:010-88389132
招标监督传真:010-88389132
招标监督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