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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3日      有2302人浏览过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报名合格后,通过邮箱TCCX02@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CX-2021-010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每座不超过100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农村房屋安全

隐患排查 涉及房屋10000座(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每座预算不超过100元 2021年06月30日前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4.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901133707),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TCCX02@163.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磋商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报名,并且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报名材料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采购;请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如供应商不符合其标准且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本项目,我公司已售出磋商文件概不退还其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21〕074号

公开意向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十八条,本市采取下列措施,鼓励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

(1)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平等待遇;

(2)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给予联合体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

(4)评审中按照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根据不同行业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

(5)支持首台首套新产品新技术。

二、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6号)要求:

1、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之日起,支付供应商资金的时间由30日缩短至15日内;

2、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中小企业不得低于50%;

3、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合同中应约定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的赔偿性条款。

三、其他政策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紫园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孔先生 010-89318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4层418(靓妃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雪晨010-69351968


开 户 名: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1233

财务电话:010-69378998

邮箱:TCCX0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晨

电 话:010--6935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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