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L00000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 采购风冷式冷水机组、空调冷冻水循环泵(立式离心泵)、VRV型室内机、VRV型空调室外机。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 招标范围为: 采购风冷式冷水机组2台,空调冷冻水循环泵(立式离心泵)2台;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标段1技术规范书; 实施或到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5天内提供到招标方指定设备安装基础并就位; 标段2: 招标范围为: 采购VRV型室内机18台,VRV型空调室外机3台;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标段2技术规范书; 实施或到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供到招标方指定设备安装基础并就位;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标段1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标段1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2)需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级检测机构检测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人需按《2016年北京联通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参数表》进行现场冷水机组ARI选型,并符合参数表所有技术参数;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例如:ISO9001系列)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例如:ISO14000系列)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例如:ISO18000系列)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4)提供国家权威检测中心产品鉴定测试报告。 2.3 本项目标段1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所投产品的4项(含)以上业绩经验。(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大签页、合同金额页等);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所投产品的3项(含)以上业绩经验。(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大签页、合同金额页等);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内贸合同; (2)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服务地内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当地机构,需承诺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0层。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电汇凭证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公对公)。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407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建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联通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 6.2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 6.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____)、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 北京市分公司 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6号E座10层 院大街6号 邮 编:100032 邮 编:100005 联系人:/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电 话:185109594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uohao@jsptpd.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1259020957104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7日 | ||
发布日期:2017-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