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30号院内3、4#厂房内结构柱、屋面桁架梁,以及4#厂房外东山墙等主要结构件的加固,使其满足现有规范的受力体系。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3年内(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已完工的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结构加固或改造工程;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外地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C、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授权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时须由授权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个(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 9:0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5日 9: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备注: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地区 “煤改电”配套实验设施建设工程(结构加固工程) 招标内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30号院内3、4#厂房内结构柱、屋面桁架梁,以及4#厂房外东山墙等主要结构件的加固,使其满足现有规范的受力体系。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总投资:约49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人数超过7家为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3年内(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已完工的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结构加固或改造工程;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外地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C、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授权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现场报名时须由授权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个(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联系人:江春蕾 联系电话:010-57693529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0:0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9:30 至 2017年11月13日 10: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丰台区南三环中路30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10-6367740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邮编:100052 联系人:江春蕾 联系电话:010-57693529 传真:010-57693526 电子邮件:396157352@qq.com | |
批复文号 | 京发改(核)[2016]327号 |